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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涉及民族宗教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发布者:保卫处发布时间:2024-01-08浏览次数:866

为加强民族团结,维护校园稳定,及时妥善处置好民族宗教突发事件,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宗教事务条例》等有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求,以维护国家利益和安全为出发点,保障校园稳定和谐为目标,坚持日常工作和专项任务相结合,立足预防,相关部门通力协作,有效处置各类民族宗教相关事件,巩固“平安校园示范高校”各项创建成果,为全面建设高水平高职院校创设良好氛围。

二、处置总则

如发生民族宗教方面突发事件,学院立即按照“统一领导、相关处室联动、二级学院及班主任配合”的机制,以最快的速度、最好的方法予以处置,避免因处置不快不当而致师生利益受到更大侵害,尽可能消减对学院造成的不良影响。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学院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民族宗教领域突发事件处置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成员单位根据应急工作需要确定,主要由统战部、宣传部、学工部(学生处)、团委、教务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保卫部(保卫处)。

(一)学院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组织指导和协调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处置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

2.指导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逐步完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事件的有效机制。

(二)其他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统战部:负责协调推进、检查督促民族、宗教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调查研究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宣传部: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3.学工部(学生处)、团委:负责做好少数民族学生的信息收集、个人情况掌握、日常活动监控等工作,有异动信息及时上报学院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4.教务处:负责协调做好各二级学院学生尤其是少数民族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学习保障工作。

5.后勤管理处:做好少数民族学生日常服务和发生突发事件后的保障工作。

(三)学院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牵头分析掌握可能产生的民族宗教事件相关苗头,并跟进调查缘由及其他有关情况;组织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分工内容各自开展处置工作;及时把握事件发展动态,搜集信息,整理材料,为领导小组果断决策提供建议和意见。

四、预警监测

学院保卫部(保卫处)定期召开相关舆情工作会议,掌握第一手资料。如接到可能引发民族宗教事件的信息,要快速慎重剖析事态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并上报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同步继续进行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和办法。各部门、单位党政负责人为民族宗教事件处置的直接责任人。

五、应急响应

(一)一般事件处理

一般事件是指影响较小的、涉及人数很少的民族宗教事件。此类事件由院保卫部(保卫处)按日常工作程序自行处理,如有必要也可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一起解决,并及时将处理结果上报学院维稳工作领导小组。

(二)重大事件处理

重大事件是指影响很大的、参与人数较多的、甚至有时还涉及敏感问题的民族宗教群体性事件。此类事件,学院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需第一时间赶赴事发地点,会同相关部门及所在二级学院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为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要提前部署防控措施,并随时向省教育厅和驻地公安部门报告事件动态。事件处理过程中,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服从学院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及时组织实施相关应急处理措施。

六、后期处置

1.依法依规将违法违规人员移交至公安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2.总结经验教训,评估事件影响,牵头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3、根据事件暴露出来的问题,修改完善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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