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保卫部 保卫处

学生安全教育宣讲提纲

发布者:保卫处发布时间:2024-03-10浏览次数:706

    一、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常识
   1、学生宿舍防火常识
  (1)学生宿舍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电饭煲、电取暖器、电热毯、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  
  (2)严禁在室内和阳台焚烧废纸,废品等易燃物品。
  (3)严禁在室内私拉乱接电线。
  (4)严禁在宿舍内吸烟。  
  (5)夏天宿舍内点燃蚊香驱蚊时应避开床、柜等可燃易燃物。
   2、火灾现场逃生常识  
  (1)学生宿舍发生火灾,应立即向宿舍管理员报告并同时拨打119电话报警,并呼喊周围其他同学紧急疏散至安全地带。  
  (2)宿舍发生火灾,当火势较小时,可立即利用楼道内灭火器进行扑救,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为,打开保险销,喷头对准火源根部,按压手把进行喷射,及时将初起火灾扑灭。  
  (3)当宿舍发生火灾火势较大时,应立即向楼外安全地带疏散,疏散方法为:用湿毛巾捂住口鼻,采用低姿势沿墙壁向起火下层疏散。另外,如果逃生通道被大火堵死,可以用身边物品自救逃生:如把床单、窗帘等接成绳,进行滑绳自救;或将自来水设法淋湿门窗,阻止火势蔓延,二楼以上在没有地面保护措施的条件下不可以跳楼逃生,不可以乘坐电梯逃生。  
  二、学生宿舍防盗窃防诈骗常识
   1、离开宿舍或晚上休息时关好宿舍门窗,宿舍内不留宿外人。
   2、生活费,学费等大额现金应存在银行卡中,身边留用现金不超过100元。
   3、宿舍内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未使用时应加锁放在衣柜中,新生开学后按规定到班主任处登记,以便于笔记本电脑丢失后为破案提供线索。
   4、钱包,手机等贵重物品随身携带,不要随意放在书桌或床上。
   5、保管好宿舍的钥匙。不要把宿舍钥匙随意交给他人或将钥匙放在门口、窗台上,若确需要将其他钥匙借给他人时,应将宿舍钥匙取下。若钥匙丢失,应及时通知其他同学,并及时换锁。  
   6、不接受任何外人以同学或老乡等名义推销化妆品、柜锁等劣质生活学习用品,如发现有强卖或欺诈行为,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或者学院保卫处报告,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87088110。遇有重、特大事件,需要警方帮助的,请拨打枚乘路派出所报警电话:83800110  
  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常识
   1、学生在校期间,生病及时到医务室就诊(电话:87088032),重大疾病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并通知班主任或辅导员。
   2、学生在校期间,如遇心理压力过大,感觉到压抑无助时,及时到学院心理咨询中心可获取辅导帮助(电话:87088010)。
  四、交通安全常识  
   1、学生外出,要注意交通安全,不要乘坐校园周边机动三轮车。
   2、平时出行最好结伴而行,及时归校,晚上周一到周四19时之前返校,周五到周六21:30分之前返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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