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严格整治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根据省消委办、省教育厅办公室下发的《关于集中开展校园电动自行车夜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夜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日期
检查时段: 6月份,每周一次,白天和夜间结合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校园所有建筑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二)未按规定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指定车位或集中充电车桩内充电的、违规“进楼入户”“飞线充电”行为。
(三)校园有关经营场所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四)全体教职员工下班后必须遵守各自入住区域的安全管理规定,严禁出现一切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三、认真开展自查夜查行动
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认真组织自查,在所属管理区域内,采取普查、抽查、夜查等方式,开展多波次、全方位、地毯式自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督促相关人员立行立改、应改尽改。对违规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停放充电的,要立即清理疏通;对违规“进楼入户”“飞线充电”行为,要立即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负责人是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检查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在所属管理区域内严格落实检查内容。
(二)严查突出问题。对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人员要以劝导为主,耐心劝导违规行为人员主动搬离电动自行车,要讲清火灾风险和事故危害,讲清违规停放充电引发事故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以此取得师生员工的理解和配合。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行为屡教不改人员,由学校上报消防、公安派出所依法予以处罚。
(三)自查夜查情况上报
按照文件要求,各部门、单位要立即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在6月底前将自查自改情况报送保卫处消防科。
联系人:王生辉 电话:87088156。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
保卫处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