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保卫部、保卫处是学院党委和行政安全保卫与维护稳定的工作机构。2010年9月以来,保卫处全体人员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努力抓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保障和促进学院各项事来的快速发展。
一、获得荣誉
1.江苏省平安校园
2.淮安市单位内部保卫工作先进集体
3.淮安市消防工作先进集体
4.淮安市综合管理和平安创建工作先进集体
5.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
二、组织机构
现有正式员工10人,保安队员42人。
机构及联系方式:
处长室:87088033
治安消防科:负责消防工作,电话:87088156;案件办理,电话:87088156
综合办公室:处内档案、文字工作、户口迁移、保安中队管理。联系电话:87088258
监控中心:监控监看、自动消防控制。联系电话:87088838
校卫队:门卫管理、校园巡逻、日常秩序管理、接受报案。联系电话:87088110
办公室地点:行政楼南楼一楼A101、103、105
三、工作职责
1、贯彻群防群治和“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依靠群众、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保障学院集体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安全,维护学院稳定,为教学科研创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
2、组织开展学院内部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各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学生保卫组织开展活动。协助院党委抓好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党委宣传部开展法制教育。
3、开展调查研究,建立信息网络,分析内部的治安形势,掌握校情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4、在院党委及院行政的领导下,及时妥善地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协助公安机关调查本校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处理一般治安事故。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涉外保卫工作。防止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和破坏。确保来校参观、访问、讲学、留学人员的安全。
6、检查监督有关部门做好现金、物资、凭证、重要档案、贵重仪器,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等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7、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治安安全及防火安全监督检查,及时整改不安全隐患。
8、协助公安机关监督和考察本校被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和监外执行的罪犯以及被监视居住、取得候审的被告人。
9、做好师生员工集体户口及身份证的办理工作。
10、完成院领导和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