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校园非机动车管理,切实解决校园内长期闲置、无人认领的非机动车问题,进一步维护校园交通秩序和安全环境,保卫处现对集中存放的多辆无主非机动车发布认领公告如下:
一、认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逾期未认领将视为无主车辆处理)。
二、认领地点
学校保卫处(行政南楼A101室)。
三、认领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在校学生须携带学生证;
2.车辆权属证明,包括非机动车购买发票、收据、合格证、车牌登记信息、钥匙等相关凭证,经核实无误后方可办理车辆认领手续。
四、相关事项
1.所有认领车辆须为本人合法所有,严禁冒领。一经发现冒领行为,学校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2.车辆认领后,车主须严格遵守校园非机动车管理规定,规范停放、合规骑行,严禁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楼道等处停放。
3.本公告规定的认领期限届满后,仍未认领的车辆,将统一按照无主车辆相关规定予以清理、处置,后续不再接受认领,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车主自行承担。
4. 请广大师生相互转告,及时核查个人车辆情况,尽快完成车辆认领手续。
五、咨询方式咨询电话:0517-87088156
特此公告。
保卫处
2026年10月28日